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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税6月前开征“是一件没影儿的事”

发表于2008-02-03
针对“北京市最快将在今年6月份开征物业税“一说,国税总局厅新闻主任牛新文1月25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是一件没影儿的事”。
发表于2008-02-03
“我国现阶段,既没有物业税税种,又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6月份征收物业税从何谈起?”牛新文说,北京市根据地方实际,可以适时向国税总局提交“空转实”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税的征收就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对于申请,牛新文表示,不仅北京可以这样,其他此前做过物业税“空转实”试点的地区,也可以随时向国税总局提交类似的报告,至于从试点到申请、到审批、到新政实施,究竟还要多长时间,究竟是否像外界所说的,将课税对象区别为商业地产和民宅,“现在都还不好说”。
发表于2008-02-03
牛新文的表态,使物业税的开征,无疑又多了几分不确定因素。在此以前,也就是去年的10月,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将物业税的“空转”试点城市,由北京、江苏、深圳等6个省市扩大到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等10个省区。当时,业内外人士普遍认为,国税总局的这一做法,似乎预示着,通过3年的物业税“空转”试点,国家在取得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拟将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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