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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定金,订金和诚意金,你了解了吗?

发表于2012-01-14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发表于2012-01-14
大家一定要区别好,避免购房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哦
发表于2012-01-14
诚意金——即意向金,是十几年前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发表于2012-01-15
很管用的
发表于2012-01-15
很热闹啊
发表于2012-01-15
很有用啊
发表于2012-02-03

原来有那么多的区别

发表于2012-02-03
不看不知道啊
发表于2012-02-03
其实如果买过楼的人就会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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