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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房价失去判断和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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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们对房价失去判断和办法了吗
落后的鱼
发表于
2005-12-20
进微信群讨论
从年头到年尾,中国的2005年完全应该被归纳为“房产问题年”。一方面是有专家学者呼吁警惕房地产“绑架”整体中国经济,另一方面则是有房产商直言房地产就该有暴利;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再三动用宏观调控手段为房地产降温,另一方面诸如温州市政府公布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尝试与努力却遭夭折;一方面是各大城市民众对于房价高涨普遍抱怨,另一方面却又随处可见房产楼盘的销售神话……
更有趣的是,半年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对全国采取统一强行要求,被许多地区认为是“上海一地生病,却要全国吃药”。但及至年底可以赫然发现,“生病”的上海固然因此降温,统一吃药的其他城市的房价却热得更烫——而且还不时有权威部门的声音出来表态,自己城市的房价合理,上涨还将稳步持续。
在某些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前鉴之下,在全国其他城市的房价还没有发热到骇人的地步之际,难道我们对房价失去判断和办法了吗?刚刚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无疑是要对这些问题作判断想办法的。但会议上传出的消息并无什么令人豁然振奋的内容:国家将严控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以此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但整体的土地供应不会放开,2006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土地市场供求关系仍将偏紧。
这不会是中国房价问题这道复杂试题的有效解答。某地过于病态的房价上涨出现逆转,不能遮掩全国其他大城市房价依然往畸态高位攀升的事实,因而也不能证明今年的种种宏观调控手段已经收到全局性的确凿功效。一个具有讽刺性的现象是,在长三角房价疯涨的时段,不少中部省份城市一方面认定投资将因此从东部流往中部而带动中部崛起,另一方面却又以尚未实现的中部崛起为题材,大肆炒作本地的房地产;及至上海降温,这些城市的房价地价上涨更快,至今已经明显超出全国平均水平。这样的场景,其实正折射出地方政府之于房地产市场的尴尬现状——有动力、有能力推高房价,却无动力、无能力削平房价。
这是因为,一则众多的地方政府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盲目繁荣的既得利益者,例如试图以房地产炒作来加快实现中部崛起;二则在常年的二元体制下,在既有房地产开发秩序的维护中,房地产市场其实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畸形的伪市场形态,即便中央政府有心、某些地方政府愿意,也往往无法成功运用市场调节杠杆来达成目的。以3月份“国八条”为代表的中央重拳,之所以重,其实是因为其间糅杂进了官员问责的警示,因而才有可能对上海这个特别针对的城市之房价形成行政压力平抑。而其他没有这一点名压力的城市楼市价格,可以轻松地凭借畸形的市场供需继续上涨无忧。
在这个畸形的市场里,消费者不是因为自己的消费能力旺盛而从容买房,而是因为被今天不买明天更贵的教训逼迫得忍痛买房。但试问,在一个真正的市场里,有哪一样商品不是因为存在竞争而越来越便宜呢?虽然说2005年中充满了对房地产问题的揭露与争论,但房地产市场中的信息不畅、部分人独霸话语权、产业运作模糊等弊端,实质上根本没有被触及,更勿论有所改变。在这种局面下,政府管治被掣肘,不仅是一种危险,甚而就是一重现实。
这重现实的背景就是,土地供应不放开,使得政府实际上也成为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利益环节,即便存在种种挂牌、竞标、拍卖等程序,但毫不妨碍这个环节成为房地产开发商寻租赎买的大空间。作为房地产开发最主体的“生产原料”,土地被置于市场之外,便不可能指望整体的房地产运作能够被纳入到真市场之中。在一个不真实的市场,必定也就不存在真实的竞争。北京和广州市民信心满满的自建房尝试,都先后受挫于“拿地”环节,是一个足以说明问题的例证——至少可以证明消费者深为困扰的房价,绝对没有经过充分有效的竞争验证。
政府应当完整地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操作,还应该真正有效地促动房地产市场的必要竞争。在这个大结构获得调整之前,对各种层次建房用地比例进行小结构的调整,已经被证明没多大效果;而说什么大部分市民已经吃不消的房价仍然“合理”、“还将上涨”,就有些讹诈之嫌。
作者: 《南都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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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半年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对全国采取统一强行要求,被许多地区认为是“上海一地生病,却要全国吃药”。但及至年底可以赫然发现,“生病”的上海固然因此降温,统一吃药的其他城市的房价却热得更烫——而且还不时有权威部门的声音出来表态,自己城市的房价合理,上涨还将稳步持续。
在某些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前鉴之下,在全国其他城市的房价还没有发热到骇人的地步之际,难道我们对房价失去判断和办法了吗?刚刚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无疑是要对这些问题作判断想办法的。但会议上传出的消息并无什么令人豁然振奋的内容:国家将严控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以此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但整体的土地供应不会放开,2006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土地市场供求关系仍将偏紧。
这不会是中国房价问题这道复杂试题的有效解答。某地过于病态的房价上涨出现逆转,不能遮掩全国其他大城市房价依然往畸态高位攀升的事实,因而也不能证明今年的种种宏观调控手段已经收到全局性的确凿功效。一个具有讽刺性的现象是,在长三角房价疯涨的时段,不少中部省份城市一方面认定投资将因此从东部流往中部而带动中部崛起,另一方面却又以尚未实现的中部崛起为题材,大肆炒作本地的房地产;及至上海降温,这些城市的房价地价上涨更快,至今已经明显超出全国平均水平。这样的场景,其实正折射出地方政府之于房地产市场的尴尬现状——有动力、有能力推高房价,却无动力、无能力削平房价。
这是因为,一则众多的地方政府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盲目繁荣的既得利益者,例如试图以房地产炒作来加快实现中部崛起;二则在常年的二元体制下,在既有房地产开发秩序的维护中,房地产市场其实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畸形的伪市场形态,即便中央政府有心、某些地方政府愿意,也往往无法成功运用市场调节杠杆来达成目的。以3月份“国八条”为代表的中央重拳,之所以重,其实是因为其间糅杂进了官员问责的警示,因而才有可能对上海这个特别针对的城市之房价形成行政压力平抑。而其他没有这一点名压力的城市楼市价格,可以轻松地凭借畸形的市场供需继续上涨无忧。
在这个畸形的市场里,消费者不是因为自己的消费能力旺盛而从容买房,而是因为被今天不买明天更贵的教训逼迫得忍痛买房。但试问,在一个真正的市场里,有哪一样商品不是因为存在竞争而越来越便宜呢?虽然说2005年中充满了对房地产问题的揭露与争论,但房地产市场中的信息不畅、部分人独霸话语权、产业运作模糊等弊端,实质上根本没有被触及,更勿论有所改变。在这种局面下,政府管治被掣肘,不仅是一种危险,甚而就是一重现实。
这重现实的背景就是,土地供应不放开,使得政府实际上也成为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利益环节,即便存在种种挂牌、竞标、拍卖等程序,但毫不妨碍这个环节成为房地产开发商寻租赎买的大空间。作为房地产开发最主体的“生产原料”,土地被置于市场之外,便不可能指望整体的房地产运作能够被纳入到真市场之中。在一个不真实的市场,必定也就不存在真实的竞争。北京和广州市民信心满满的自建房尝试,都先后受挫于“拿地”环节,是一个足以说明问题的例证——至少可以证明消费者深为困扰的房价,绝对没有经过充分有效的竞争验证。
政府应当完整地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操作,还应该真正有效地促动房地产市场的必要竞争。在这个大结构获得调整之前,对各种层次建房用地比例进行小结构的调整,已经被证明没多大效果;而说什么大部分市民已经吃不消的房价仍然“合理”、“还将上涨”,就有些讹诈之嫌。
作者: 《南都社评》